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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》对企业的会议费作出规定,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有关的合理的会议费,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,应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,否则,不得在税前扣除。
会议费证明材料:
根据国税发[2000]84号文件第五十二条规定扣除,会议费证明材料应包括:会议时间、地点、出席人员、内容、目的、费用标准、支付凭证等。
一般需要:带有效证件(税务登记证或者身份证),销货证明,合同,各地税务机关不尽相同;去税务机关申请填开发票;国税税率一律3%;国税:货物销售、应税劳务,营该增地区包括货物运输及部分现代服务业,次外的都在地税;单纯资料费应该国税;会务费在地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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